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并对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金融机构都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主要股东贷款增持,必须具备债务履行能力。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需要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确保商业可持续。发放贷款需要以上市公司已正式披露的回购方案或股东增持计划为前提北京期货配资公司,纳入统一授信,且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回购增持资金的一定比例。金融机构可向央行申请再贷款,但需提供合格债券或经中央银行内部评级达标的信贷资产作为质押品。(第一财经 杜卿卿)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相关阅读 央行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央行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 0 1小时前 4家上市公司股票获重要股东减持,东航物流减持金额最高4家上市公司股票获重要股东减持,东航物流减持金额最高 19 10-11 08:46 12家上市公司股票获重要股东减持,美的集团减持金额最高12家上市公司股票获重要股东减持,美的集团减持金额最高 54 10-09 08:53 山西证券:关注5.5G、物联网、AI算力、卫星互联网等方向的投资机会山西证券:关注5.5G、物联网、AI算力、卫星互联网等方向的投资机会 17 10-09 08:41 13家上市公司股票获重要股东减持北京期货配资公司,国科军工减持金额最高13家上市公司股票获重要股东减持,国科军工减持金额最高 19 09-27 22:05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 |